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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11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be365  发布时间:2017-11-29 作者: 来源:   (点击: ) 选择阅读字体: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2月3日。

联系电话兼传真:0826-4822370

通讯地址:华蓥市红星四路85号3楼华蓥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南里”及“天上街市”房地产开发项目

四川省华蓥市文化路 77 号

广安绿成汇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在广安市华蓥市五星安置房北侧、新华大道东侧、安丙公园南侧,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13069,项目地块分为 A、B 两地块,主要为住宅小区结合商业街,其中地A57276,地块 B55793,总建筑面积为 236897.6,以多层、小高层、高层、住宅及配套,商业为主。项目总投资1010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8万元,占总投资的0.186%。

1、废气:定时对垃圾房进行消毒处理,垃圾每日清理后,将垃圾密闭外运,预处理池为地埋式,其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2、废水:对项目内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华蓥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清溪河。

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必须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华蓥市垃圾集中处理,清淘污泥经干化消毒灭菌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风机、水泵等设备置于地下室,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墙体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进行治理,运行时场界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商业用房活动及车辆行驶等产生的噪声,物业管理部门需加强管理,控制商业活动时间和场所,限制进入区域内车辆的数量及行驶速度,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了项目边界噪声达标,防止出现噪声扰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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