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占全市贫困人口总数一半以上,切量大、面广、“插花式”分布,难以集中帮扶的实际,华蓥市准确把握非贫困村与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共同点和差异性,统筹推进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人口脱贫攻坚工作,持续加大帮扶力度,确保非贫困村贫困人口与全市同步小康。
我市利用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抓好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遗漏的贫困人口抓紧补充,脱贫的及时调出,返贫的重新纳入,做到总体数据符合逻辑、微观数据真实准确、脱贫对象进出可追溯、扶贫资金项目可监测。坚持市场导向,因地制宜发展非贫困村连片特色产业,要求一个乡镇(街道)至少发展2个非贫困村连片特色产业,大力支持农村交通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物流体系,利用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产业扶贫新模式,不断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围绕资产收益扶贫、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扶贫、保险助推扶贫等领域,该市着力加大对非贫困村脱贫攻坚支持力度,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行业资金向非贫困村人口聚集,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重点向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
同时,我市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着力用好用活行业扶贫政策,保障非贫困村贫困人口与贫困人口同等享受扶贫普惠政策;积极加强扶贫政策培训,分行业、分区域持续开展非贫困村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业务能力培训;加强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在充分发挥非贫困村帮扶工作组作用的基础上,对有20户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非贫困村建立选派一名“第一书记”、一支农业技术巡回服务小组、每户落实一名帮扶责任人的“三个一”驻村帮扶机制。
确立了乡镇(街道)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加强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统筹协调、平衡发展的工作机制,做到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人口脱贫攻坚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时,还充分运用综合督查、专项督查、民主监督、明察暗访、执法检查、审计稽查等手段,督促落实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