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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征集华蓥市公交客运票价调整听证会代表的公告
be365  发布时间:2016-05-25 作者: 来源:   (点击: ) 选择阅读字体: [字号: ]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拟于2016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召开华蓥市公交客运票价调整听证会。现面向社会征集听证会代表,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公交客运票价调整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组织机构

    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听证会代表构成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代表27名。其中:

    消费者代表共计13名,向社会征集消费者代表7名,城区推荐消费者代表6名(学校代表1名,城区居民委员会5名);主管部门及其他党政群部门代表10名(党代表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代表1名,市监察局代表1名,市法制办代表1名,市维稳办代表1名,市财政局代表1名,市消协代表1名,市教育局1名,双河街道办1名);经营者代表4名(广发公司2名,公交公司2名)。

    (三)听证会代表产生方式

    1、自愿参加本次听证会的社会征集消费者代表于2016年5月25日(星期三)至6月24日(星期五)(周末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公路运输管理所报名。报名地址:华蓥市文化路46号,联系人:胡皓,联系电话:0826-4821560。

    2、报名结束后,若社会征集消费者代表报名人数超过7名,由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消协等相关部门现场监督采取抽签的方式产生代表人员名单;若社会征集消费者代表报名人数不足7名,差额人数可由交通主管部门委托城区相关社区居委会推荐产生。

    3、城区推荐消费者代表由市教科体局、双河街道办事处推荐。

    4、公司经营者代表、人大、政协和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代表由交通局邀请或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三、听证会代表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居住在蓥城城区范围内居民和相关乡镇、街道居民;

    3、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口头表达能力;

    4、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

    四、听证会旁听人构成和产生方式及名额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5名。旁听人员的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选取方式同消费者代表一致。

    五、媒体报道

    本次公开举行的听证会设记者席,由华蓥市交通运输局邀请新闻媒体对听证会进行报道。

 

 

                                            华蓥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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